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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安全合理用藥?
安全合理用藥就是應該做到:根據病情、病人體質和藥物的全面情況適當選擇藥物、真正做到”對病下藥”,同時以適當的方法、適當的劑量、適當的時間準確用藥。注意該藥物的禁忌、不良反應、相互作等。并且注意盡量減少用藥開銷。這樣就可以做到安全、合理、有效、經濟地用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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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做到合理用藥須注意哪些問題?
(1)沒有明確的診斷,病人不要擅自盲目用藥。臨床醫務人員也須不斷學習,才能正確使用藥物。因此,患者患病后一定要找醫生診斷明確,切勿因是"小病小痛”而擅自用藥,造成病情的延誤或不良反應的發生。
(2)嚴格遵照醫囑用藥。藥品治療方案是根據病情及病人的生理特點等諸多因素綜合后決定的,切不可隨意更改,以確保藥品的治療效果。
(3)不要迷信某些藥品,譬如過分地迷信新藥、進口藥、貴重藥、滋補保健藥品等等, 這些錯誤的用藥心理會導致濫用藥物。
(4)用藥后要密切注意病情的發展。醫生配給藥物后,病人要按醫囑用藥,并隨時注意觀察、感受病情的變化,及時反饋出現的各種異常情況,供醫生調整治療方案。對出現的嚴重不良反應的要及時停藥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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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藥品的通用名和商品名?
列入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名稱為藥品的通用名稱。已經作為藥品通用名稱的,該名稱不得作為藥品商標或商品名使用。
藥品的商品名是指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的特定企業使用的該藥品專用的商品名稱,如對乙酰氨基酚(通用名為撲熱息痛)是解熱鎮痛藥,不同藥廠生產的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的復方制劑,其商品名有百服嚀、泰諾林、必理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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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認識藥品的商品名、通用名?
一種藥品常有多個廠家生產,許多藥品生產企業為了樹立自己的品牌,往往給自己的藥品注冊獨特的商品名以示區別,因此,同一藥品可以有多個商品名,例如對乙酰氨基酚復方制劑的商品名就有百服嚀、泰諾林、必理通等。患者在用藥時,不論商品名稱是什么,都要認準通用名,即藥品的法定名稱,也就是國家標準規定的藥品名稱。通用名不能作為商標或商品名注冊,因此通用名可以幫助識別藥品,避免重復用藥。藥品包裝上或藥品說明書上都標有藥品通用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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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藥品應注意什么?
(1)從合法的藥店購買合法藥品;
(2)應明確說明買藥的目的和病癥;
(3)購買處方藥時必須憑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處方才可購買和使用;
(4)購買非處方藥時,患者應明確的了解本身的疾病史,如以前是否發生過此類病情,曾用過什么藥品,用藥的效果如何,有無過敏史。應仔細閱讀藥品使用說明書并按說明使用,或在執業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5)應查看藥品包裝上標注的生產日期、有效期等內容。必須注意:藥品只能在有效期內使用,并注意保存的方法。
(6)注意索要和保留購藥憑證。